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资讯来源:发布时间:2015-03-30
各系部: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9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5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现就201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15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8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解决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相关费用补贴。
三、发放原则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校初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四、申领发放程序
(一)个人申请。4月5日—4月12日,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系部提交补贴书面申请(附件1)。申请材料应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残疾证,《就业创业证申领表》(附表3)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个人银行帐户信息等。申请一式两份(高校及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各一份)。另交1张2寸照片(背面写上班级姓名)。
(二)初审公示。4月13日—4月20日,由系部组织初审,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资料提交。4月23日前,各系部将公示无异议的申请补贴人员相关材料报学院就业指导科,学院将进行审核确定。上报材料包括:
1.系部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盖章);
2.学生求职补贴申请材料:
(1)《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两份);(2)《就业创业证申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两份);(3)身份证复印件(纸质、两份);(4)2寸照片一张。
3.《安徽省2015届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纸质盖章、电子表各一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发放求职补贴工作涉及困难学生切身利益,学校、社会、学生关注度高,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发放工作,领导要亲自抓,要指派责任心强人员专人负责,明确责任,要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和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发放工作。
(二)广泛宣传,及时公示。各系部要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关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政策,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宣传求职补贴发放对象、申领程序、发放目的和意义,增加政策透明度,吸引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都积极申领求职补贴,让其充分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引导全社会关注关爱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
(三)严格审核,强化纪律。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把好审核关。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要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
招生就业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