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祭扫见“清明”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添加日期:2019-04-04
清明祭扫之际,怀念与追思重逢,在生与死的宏观思考中,人的内心深处常常会生发出感慨:我们从哪里来?我们到哪里去?有力的思考最能净化灵魂,让人回归本心,远离虚伪和浮躁。然而,也有一些祭扫陋习,甚至封建迷信,把“清明”变成了“浑浊”,把精神上的追思变成了物质上的炫耀,一方肃穆的祭台被当作摆阔、斗富的舞台:纸叠纸糊的金山银山、别墅汽车、美酒美女等,庸俗之气显露无遗,与现代文明之风形成强烈反差。
在祭扫陋习中,也出现了一些本不该出现的党员干部身影。要知道,党员干部不仅不应该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还要在移风易俗、破旧立新中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如果每名党员干部都能自觉践行文明新风,抵制庸俗流俗,净化乌烟瘴气,就能影响带动周边的群众,为涵养一方文化,推动新时代文明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清明”是内涵丰富的传统文化。清明是节气,也是节日,是我们中华民族在万物复苏的春天里缅怀先祖、追念前贤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源远流长,有着丰富的节日传统和文化内涵。《论语》载:“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就是说谨慎地对待父母的去世,追念久远的祖先,自然会培育出忠厚老实的百姓。党员干部应当自觉传承清明节“慎终追远”的文化传统,涵养家风,引领民风,让清风徐徐,清风常在。
“清明”是内化于心的信仰。清明祭祖或者祭扫先烈,与封建迷信活动有着本质的区别。慎终追远,是为了更好地不忘初心,激励前行。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或者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归根结底就是政治觉悟不高,思想意志不坚、党性原则不强,“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理想信方术”。真正的共产党员应当襟怀坦荡,心底无私,坚定唯物主义立场,树立文明新风,远离迷信歪风。
“清明”是内外合一的行动。知行合一,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应该是党员自觉追求的思想觉悟、道德修养和行为标准。以文明的方式对待清明祭扫,“清清爽爽”“明明白白”地参与其中,既增强了清明祭扫的仪式感,又提升了精神洗礼的纯洁度。尽管清明祭扫属私人活动,但一个人的行为却能准确地折射出他的思想和灵魂。党员干部远离陈规陋习,破旧立新,以“清明”的态度对待清明节,这也是个人自觉进行政治体检的内在要求,考验着共产党员自己的内心标准与信仰追求。(司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