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研科研奖励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按照学院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2007年度教研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项目应为2007年度取得的教科研成果。
2、请申报教科研奖励的教职员工于2008年1月4日前,持申报奖励的证明材料(如成果样本、项目批准文件、获奖文件、获奖证书、稿酬通知单复印件等)到教务处张波老师处履行申报手续,逾期不再受理,以后年度也不再接受该项目的奖励申报。
3、因已有统计资料,故在本院学报发表论文者无需进行相关论文登记。
4、05年度前确定的院级精品课程需提交一份课程建设情况总结。
5、教材、专著类成果样本将由教务处留存一份作为教务档案。
6、未尽事宜参见院《教研科研奖励办法(试行)》及《关于教研科研奖励办法的补充规定》。
教务处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