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1-08-28

关于2011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166号),2011年省教育厅、财政厅继续实施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现就我院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特色专业。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校企、校地、校际和中外紧密合作,创新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体制,在办学资金、人才队伍、培养方案、实践基地、招生就业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紧密合作的特色专业建设。

2.示范实习实训中心。主要用于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平台建设。重点支持紧密围绕我院社会急需、量大面广的专业。建成后的实习实训中心主要承担我校实践教学和合作企业职工培训任务,同时面向省内其它高校和社会开放,共享优质实习实训资源。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主要用于启动实施卓越技能型人才培养计划。卓越计划遵循“行业指导、校企合作、分类实施、形式多样”的原则,支持实验区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和行业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应用型专业、应用型课程、应用型教师队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率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和培养模式综合改革,培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4.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支持高校校际合作联盟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探索“抱团发展、集约办学”的新思路,探索共建共享共赢的新模式,形成各类高校办学标准和发展规划,实现分类管理、分类指导。

此外,根据省教育厅安排,今年拟资助部分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和一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研究项目。这三类项目根据工作需要由省教育厅委托确定,不再进行申报评审。

二、申报限额

1.特色专业。省级特色专业我院申报限额为1个。根据“商科联盟”专业合作需要,以联盟为单位申报,我院牵头申报限额为1个,要求经联盟内高校充分论证通过,并体现共建共享要求。院级特色专业的申报限额为4个。

2.示范实习实训中心。由高校与企业联合申报。省级我院申报限额为1个。院级申报限额为5个。

3.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卓越计划以学校为单位,以2-3个专业为支撑进行申报。省级申报限额为1个。院级申报限额为3个。

4.高校合作联盟建设和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我院作为联盟轮值主席单位牵头申报该项目,由秘书处负责。

以联盟为单位申报的省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示范实习实训中心,已经由“商科联盟”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按《“商科联盟”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会议纪要》执行,不再进行评审。

鼓励教师申报省级委托项目,院内不再进行评审,直接上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限额为15个。

三、申报材料

1.学校2011年度质量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目标、建设项目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其中建设目标是指学校质量工程总体建设目标本年度的阶段性目标,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和学校三级质量工程项目,保障措施重点包括经费和政策保障。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今年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使用相同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由申报负责人安排填写。

3.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档于97日下午500统一交教务处,以便安排评审、修改和印制上报。

申报文件和附件材料请在 “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上下载。

四、项目评审

学院2011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的评审继续按照去年的办法执行,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审。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2011年版)

2、院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11年版)

3、best365体育app下载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标准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教务处
2011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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