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学年第二学期09、10级高职期末补考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1-08-29

10/11学年第二学期0910级高职期末补考的通知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缓考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191415日、16日课外时间(请各班学习委员于98(星期四)下午到教务科领取“考试安排表”)。

2.参考对象:

0910级高职各班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未通过(包括公共选修课程)以及办理缓考的同学。

3.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4.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将按学院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5.考试期间,无故缺考的同学按旷考处理,该课程补考无成绩。

6.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者、作弊者本次不予以补考。

7.请各系、部及时将补考名单通知到辅导员。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补考名单

 

教务处
2011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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