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2〕54号)精神和学院“质量工程”建设规划,现就我院2012年度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限额
根据《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我院今年拟遴选的省级、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精品开放课程、数字图书馆、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教学研究项目、教学成果。省级规划教材申报,将根据教育厅安排另文布置。具体限额如下:
项目 |
项目限额 |
备注 | |
省级 |
院级 | ||
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
3个 |
5个 |
高校合作联盟可申报省级,限额为3个。 |
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
1个 |
3个 |
高校合作联盟可申报省级,限额为3个。 |
精品开放课程 |
5+2门 |
7+3门 |
省级精品开放课程中,资源共享课程5门,视频公开课程2门,高校合作联盟可申报省级,限额为3门。 |
数字图书馆 |
—— |
省级数字图书馆申报由院图书馆牵头 | |
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 |
1个 |
—— |
教育厅2012年度遴选建设10个左右的应用型教师教学能力发展中心项目,申报高校需有三届以上毕业生,已积累一定的应用型教师培养经验,每校申报限额为1个。 |
教学研究项目 |
15-17个(重点项目4个) |
20个(重点项目4个) |
省级申报不超过本校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普通本专科生和脱产的成人本专科生)总数的1.5‰。申报省级重点项目的比例应不超过学校申报项目总数的25%。高校合作联盟可申报省级,限额为3个。 |
教学成果奖 |
15个 +其他 |
20个 +其他 |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3个、二等奖4-5个、三等奖7-8个;高校合作联盟可申报省级,限额为3个;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在2011年、2012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奖项的学校,以赛项为单位(2011年共10个赛项、2012年共36个赛项),以各校相应赛项团体或个人获奖的最高等次(含分赛项获奖),申报相应等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不占学校指标,单独申报和评审;省级优秀教学管理单位和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推荐数量均不超过1个。 |
注:各项目申报院级和省级同时评审,在院级基础上推荐省级,院级项目限额中已含省级项目限额。
二、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的申请报告。教务处依据2008-2012期间学院“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整体计划,紧扣学院的办学定位、办学特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建设需要,围绕国家、省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结合学院“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确定申报项目内容,提交学院总体申请报告,阐明申报质量工程项目的理由、具备的条件和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及保障措施等。
2.每个项目的申请材料。各系、部负责相关项目的申报,按照各个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3. 相关材料除在网络上填报外,还需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稿。
三、申报工作安排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在
二○
1、 关于做好2012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2、 附件1:2012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指南.doc
7、 附件6:安徽省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工作者申请书.doc
10、 附件9:2012年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11、 附件10: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doc
12、 附件11:2012年省级精品开放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13、 附件12: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校级管理员备案表.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