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2级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上交2012级各专业课程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在召开核心课程标准讨论会的基础上,结合校内、外专家意见对本系、部的核心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2.各系、部将2012级各专业所有课程标准(包括核心课程)形成完整电子文档(要求封面、目录齐全,正文样式统一规格。样式以骨干办发给各系、部的排版样式为准),按专业建立文件夹,于1月31日前交教务科。
教务处
2013年1月28日
附件:课程标准排版格式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