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交2012级课程标准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3-01-28

关于上交2012级课程标准的通知

各系、部:

现将上交2012级各专业课程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系、部在召开核心课程标准讨论会的基础上,结合校内、外专家意见对本系、部的核心课程标准进行修订。

2.各系、部将2012级各专业所有课程标准(包括核心课程)形成完整电子文档(要求封面、目录齐全,正文样式统一规格。样式以骨干办发给各系、部的排版样式为准),按专业建立文件夹,于131前交教务科。

教务处   

2013128

附件:课程标准排版格式模版.doc

教务处
2013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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