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精神和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际,现就我院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限额
根据《2013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我院今年拟组织申报的项目主要为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具体包括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成果奖励和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报限额如下: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各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普通本专科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1‰。
高校合作联盟、教学指导委员会可根据合作和教学改革需要推荐申报,不超过3项。
设立若干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委托有关高校组织实施。申报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项目,原则上以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秘书长单位高校或者赛事组织高校牵头申报。申报材料为该项赛事的工作总结、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和赛事规划、经费预算等。
根据需要,设立若干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委托有关单位或个人进行研究。
(二)教学成果奖励
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每校限报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励优先向教学一线倾斜。由学校领导牵头申报反映学校整体水平的综合性教学成果,每校申报数量不超过1项,且全省同类项目单独分组评审。
(三)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高职高专院校每校限报1项。
个人参加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推广项目不得超过3项(最多主持1项);参加安徽省教学成果奖不得超过2项(最多主持1项)。凡经查重超项的,涉及项目或成果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二、申报条件
(一)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申报范围: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已列入校级立项研究计划,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4.项目建设周期为2—3年。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二)教学成果奖励
1.申报教学成果奖励,应符合《安徽省2012年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的规定。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应从获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中择优推荐。
2.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3.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三)教学成果推广项目
1.项目应已达到业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备一定的持续发展和推广的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
2.申报项目获得省内外主流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已经产生重大示范效应。
3.项目有教学研究项目或教学成果奖支撑,相关研究成果已经直接应用到教育教学改革具体领域。
4.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需填写《安徽省优秀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申请书》。
三、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各系、部要根据本部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实际,整合多方力量,积极组织申报,各系、部同类项目申报不得超过2个。
2.省教育厅已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原则上,所有拟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均由系、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并提交本系、部申报项目的汇总表(签字盖章)。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4.各项目申报人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安排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在
二○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doc
2、 项目申报汇总表.doc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