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
相关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3〕5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发布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请书的通知》精神,请相关系、部按照本部门专业停招、停办实际情况,据实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停招停办专业申报分析表》(见附件)进行专业结构优化调整与专业改造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于8月13日前将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涂云杰老师处。
附件: 安徽省高等学校停招停办专业申报分析表.doc
教务处
201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