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4号)精神和学院相关规划,现就我院2014年度省级、院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与限额
根据《2014年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和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方案”,我院今年拟遴选推荐的省级和立项的院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包括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特色专业、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或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精品开放课程、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教学研究项目、教学名师、教学团队、教坛新秀、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名师(大师)工作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项目。具体限额如下:
注:1.各项目申报院级和省级同时评审,在院级基础上推荐省级,院级项目限额中已含省级项目限额。 2.省级名师(大师)工作室、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不设限额,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每校最多不超过1个。 3.具体申报条件与要求参见《申报指南》。 按皖教秘高〔2014〕64号文件要求,我院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进行整体、系统设计,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本校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不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4.因部分项目需要一定申报基础,请各位项目申请人注意查看申报指南。 二、申报组织 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如下: 1. 各系、部要根据本部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实际,整合多方力量,积极组织申报; 2. 所有拟推荐申报的项目材料均由系、部审核后统一提交至教务处,并提交本系、部申报项目的汇总表(签字盖章)。教务处不受理教师个人的申报材料; 3. 各项目申报人要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安排 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要求在2014年8月26日前提交至教务处陈辉老师处,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在9月初进行评审,9月22日前上报省教育厅和完成网上申报。 教务处 二○一四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