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的补考、缓考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试时间:2015年3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详见补考安排表)(请各班学习委员于3月10日(星期二)下午到教务科1领取“考试安排表”)。
2、参考对象:13、14级各班在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成绩未通过以及办理缓考的同学和上个学期在校外参加顶岗实习未参加上学期期末补考的学生。
3、体育课程由学生在3月13日之前自行联系原授课教师安排补考事宜。
4、参加考试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查验。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5、参考同学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代考、夹带、抄袭,杜绝作弊现象,一经发现核实,将按学院相关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6、考试期间,无故缺考的同学按旷考处理,该课程不安排补考。
7、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者、作弊者本次不予以补考。
8、请各系、部及时将相关补考信息通知到辅导员,补考名单参见附件。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