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15-04-02

各系、部,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搭建教师交流教学经验和展示教学风采的平台,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学院将举办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及决赛名额分配
  1.参赛教师须为我院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在职青年教师,并系统承担过一门课的讲授任务。已获得过院级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及以上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比赛。                                         
  2.决赛名额全院共15人,由各系、部经过初赛择优推荐,名额分配为:财务金融系1人、电子信息工程系2人、工商管理系2人、会计系2人、经济贸易系2人、人文外语系2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1人、体育教学部1人、艺术设计系2人。
  二、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1.初赛:初赛时间和地点由各系、部自行确定。
  2.决赛时间:5月23日,地点:笃学楼103教室。
  三、参赛内容及要求
  本次比赛决赛由现场教学和微课视频制作两个部分组成。参赛教师围绕学院本学期所开设的任意一门课程的一个知识点(群)或技能点(群),进行现场教学,同时制作相应的微课视频。体育类课程,选取理论教学部分参加比赛。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教学
  1.现场教学采用板书或板书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为30分钟。
  2.参赛教师须提前将教案设计(WORD文档)提交教务处。教案设计开始处应注明讲课内容所属专业大类、专业、课程、知识点(技能点)名称及适用对象等信息,但不得出现参赛教师个人的相关信息。
  3.现场教学的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件1: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评分表(现场教学)。
  (二)微课视频制作
  1.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录制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要求微课视频能够反映参赛教师现场教学部分的主要内容(即以微课视频的形式来教授现场教学部分的主要内容)。
  2.视频要求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能较全面真实反映教学情境,能充分展示教师良好教学风貌。视频格式限定为MP4。
  3.微课视频制作的具体评价指标详见附件2: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评分表(微课视频制作)。
  4.在院内外各类比赛中获奖的微课作品,不再参加此次比赛。
  四、组织领导
  初赛由各系、部自行组织,决赛由院教务处、工会牵头组织。
  五、评分计分办法
  1.现场教学和微课视频制作满分均为100分,由两组评委分别单独评分。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现场教学最终得分×0.6 + 微课视频制作最终得分×0.4。
  2.为了使评分客观公正,评委应在开始3位参赛教师现场教学试打分后集体讨论一次,统一评分依据。
  3.在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分,为最终得分。若得分相同,则以现场教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以评委组长的评分排序。
  六、奖励办法
  1.决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等级按参赛教师的最终得分排名。
  2.给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学院通报表扬。
  3.获得一、二、三等奖者,按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享受有关待遇。
  七、几项要求
  1.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各系、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引导教师参赛。认真组织初赛,积极帮助参赛教师做好参赛准备工作,推荐优秀教师参加决赛。
  2.公开、公平、公正。各系、部和学院在评选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增强科学性,致力于提升教师教学基本功和信息化素养。
  3.形成示范效应。在初赛和决赛过程中,各系、部要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听课观摩,以促进教师互相学习,总结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4. 制作微课视频、教学课件等各类教学资源时,不得弄虚作假、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著作权。
  八、其他事项
  1.请各系、部将参赛材料(教案、微课视频、初赛一览表)于5月20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胡计虎老师处。
  2.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韩成勇老师联系,联系电话:5971113。


2015年4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评分表(现场教学)
  附件2: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评分表(微课视频制作)
  附件3: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暨微课视频制作比赛(初赛)情况一览表


201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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