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院《学期教学工作检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包括: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备课笔记的编写情况和作业批改情况。
3.检查方式:
(1)在任课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各系、部抽查本学期1/4任课教师,进行期末教学检查。教学秘书将抽查名单于 6月24日前上报督导室,督导室将抽查其中的1/2教师,被抽查的教师名单由督导室另行通知。
(2)随机抽查一个教研室全体教师教学情况,具体名单由教学督导室通知系、部,再由系部通知到本人。
4.填、交表日期:填表日期为2015年7月1日,交表日期为2015年7月6日前。同时按学院规定提交教师听课记录。期末教学检查表和听课记录交教务处刘育江老师。
5.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进教师填写)、教师教学情况登记表、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稿学期结束前交教务处胡计虎老师。
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