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相关处、室:
根据财务处《关于编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现将2016年度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和质量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学生专业技能竞赛
各系、部应结合2016年全年拟承办、参加省级、国家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其他类别的专业技能竞赛,以及拟举行院级技能大赛和前期预算编制情况,参照财务处通知按需求填报2016年度相关物品和服务政府采购计划(填写附件1:“2016年政府采购部门申请表”并标注项目名称)。
二、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为推进学院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各承担子项目(如下表)建设的系、部和处、室请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或研究需要和经费预算情况编报2016年度物品和服务采政府购计划(填写附件1:“2016年政府采购部门申请表”并标注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部门 |
1 |
会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 |
会计系 |
2 |
电子商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 |
经济贸易系 |
3 |
移动云计算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 |
电子信息工程系 |
4 |
景观与建筑装饰设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 |
艺术设计系 |
5 |
酒店管理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建设 |
工商管理系 |
6 |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
组织人事处 |
7 |
智慧校园建设 |
办公室 |
三、质量工程项目
1. 按财务处《关于编报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各项目2016年度需要在本次统一申报采购的物品和服务,逾期没有编报的年度内不予统一采购;
2. 各系、部应统筹所承担的质量工程项目经费使用,结合2016年项目研究实际情况,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填报并汇总政府采购计划清单(附件2,请注意填写说明,务求准确);
3. 本年度已经申报但还未获得立项的项目本次不编报政府采购。
请各系、部,相关处、室于10月21日17:00前将以上项目采购计划(附件1-2)纸质表经主任签字、系部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陈辉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ahsmzlgc@126.com。
教务处
2015年10月1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