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3级期末补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考时间:2015年12月5日—6日(具体考试安排下周公布)。
2.参考对象:2013级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及办理缓考的同学。
3.在学期期末考试中旷考、作弊者本次不予补考。
4.参加补考的同学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有效证件不齐者,不准参加考试。
5.无故缺考的同学按旷考处理。
请各系及时通知本系2013级相关同学按时参加补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