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院质量工程领导小组和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组织领导下,我院2015年度各类项目已经在12月28日完成检查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结果见附件。现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2月28日至2015年12月30日。如对上述检查验收结果有任何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函电至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5971012,Email:ahsmzlgc@126.com。
通过检查验收的各项目,应根据专家组给出的评审意见(由教务处提供)完善项目报告,将重新编辑并加入评审结论(由教务处提供)的报告材料电子稿于12月30日17:00前发送至ahsmzlgc@126.com。报告纸质稿于2016年1月15日前交送教务处,结题报告需打印装订成册(推荐胶装,1式4份),以便报送教育厅结项;进展报告简单打印1份。
教务处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2015年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部分项目检查验收结论(见学院“行政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