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16〕5号)精神,我院认真组织了任务认领、项目申报工作,学院组织专家于6月7日完成了任务实施计划和项目的评审工作,现对项目评审结果(附件已发电子政务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6月8日—6月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16年6月8日至6月10日)来电、来信、来访,学院对署名的意见和反映将负责调查。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和及时回复。来访部门:教务处(E—mail:abc_jwc@163.com,5971012,18955330338)、 纪委(E—mail:ahszyjw@126.com,5971065)。
教务处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