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07号)(附件1)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相关系围绕工程教育改革的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对接产业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企业技术创新要求,依据《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指南》(附件2),积极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推动传统工科专业改造升级。
新工科建设是国家工程教育改革的方向,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撰写《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表》(附件3)和《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于9月6日前将纸质推荐表(两份)和汇总表(一份)交至教务处204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ahsmzlgc@126.com)。
联系人:陈 辉 黄义兵
教务处
2017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