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级 |
上课时间 |
集中实训 |
期中考核 |
期末集中 |
备注 |
2013“3+2”、 |
9.25—11.24 |
9.7—9.22 |
10.23—10.27 |
11.25、11.26 |
商务英语专业实训时间9.7-9.15; |
2014“3+2”、 |
2017.9.7—2018.1.3 |
1.8—1.12 |
11.6—11.10 |
1.13、1.14 |
2017年院级技能大赛时间2018.1.4、1.5 |
2017级 |
2017.10.9—2018.1.12 |
1.15—1.19 |
11.20—11.24 |
1.22、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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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等相关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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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具体到个别专业和班级,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有调整,以实际调整后的时间安排为准;
2.只有14周教学工作量的课程,上课至第16周结束,第17周考试;
3.期中考核和考查课期末考核由任课教师自行组织,系(部)加强指导、管理和督促;考查课期末考核在课程教学的最后一次课结束前完成。
教务处 督导室 实训中心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