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院《学期教学工作检查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
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备课笔记的编写情况、期中考核和作业批改情况等。
3.检查方式
(1)任课教师自评。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填写期末教学检查表(填表日期为2018年1月15日),同时提交听课记录,开展自评。检查表和教师听课记录经教研室和系、部主任签字后和由系、部汇总于2018年1月19日前交教务处陈辉老师;
(2)教学督导抽查。在任课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各系、部抽查本学期1/4任课教师,进行期末教学检查。教学秘书将抽查名单于1月15前上报督导室,督导室将抽查其中的1/2教师,被抽查的教师名单由督导室另行通知;
(3)教研活动记录检查。全院各系、部所有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总结,于2018年1月19日前集中交到教学督导室。
4.教师教学业务档案提交
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新进教师填写)、教师教学情况登记表、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稿于2018年1月26日前经系、部汇总后提交教务处陈辉老师。
教务处 教学督导室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