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8〕156 号),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 检查对象
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
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备课笔记的编写情况、期中考核和作业批改情况等。
3.检查方式
(1)任课教师自评。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外聘、返聘教师)填写期末教学检查表(附件1,填表日期为2019年7月1日),同时提交听课记录,开展自评。教学检查表、听课记录和期末教学检查汇总表(附件2)于2019年7月5日前交教务处杜卉老师,其中教学检查表、听课记录需提交电子稿,纸质文档由系、部存档保留;
(2)教学督导抽查。在任课教师自评的基础上,各系、部抽查本学期1/4任课教师,进行期末教学检查。教学秘书将抽查名单于7月1日前上报督导室,督导室将抽查其中的1/2教师,被抽查的教师名单由督导室另行通知;
(3)教研活动记录检查。全院各系部所有教研室“教研活动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总结请按督导室通知及时提交。
4. 听课评价
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从本学期开始教师听课评价结果将计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请各系将听课评价汇总表于7月5日前提交教务处杜卉老师,听课评价汇总表见《2018-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5. 教师教学业务档案
教师教学工作总结电子稿于2019年7月5日前经系、部汇总后提交教务处杜卉老师。
附件:1. 期末教学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