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8〕156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与要求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授课计划、外聘教师资料、课程考核计划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二、其他说明
请各系、部按照检查内容,认真、仔细审核本部门相关期初教学材料,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各系、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期初检查不合格则本学期教学检查为0分。其他相关表格按照学校“教师教学资料包(201909)”中模版填写。
三、听课评价
根据《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教师听课评价结果将计入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成绩,每位任课教师每学年听课评价成绩取其本人全部被听课评价成绩的平均值。学年内没有被听课或被听课有效评价次数小于3次,则该项值计为空,相应的学生测评分按照70%计算。听课评价结果以听课人所在系部为单位汇总,并提交汇总表(见附件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