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0〕38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52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拟招生专业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设专业备案
现有专业(2018年-2020年均未招生专业除外)拟招生备案申报工作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专业基本情况(附件1);
2.2021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档后缀名为:doc或docx文件(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均采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中的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二、新设非国控专业申报
1.各二级学院须对照《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附件2)和《2020年安徽省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附件3)申报拟新设专业;
2.新申报专业须填写专业基本情况(附件1)和《2020年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4),并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或docx文件)(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均采用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中的新专业名称和代码);
3.2018年以前申报成功但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均未招生的专业,如果2021年拟招生须按新设非国控专业重新申报。
三、提交时间与相关要求
1.3月24日前将材料按二级学院分专业打包发送至licq@abc.edu.cn;
2.主动调减或停招社会需求量小和就业率低的专业,尤其是不得增设就业率低的专业;
3.新设专业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训条件等,具体标准可参照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
4.专业备案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李春秋、 黄义兵。
附件下载:
附件1:专业基本情况.docx
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科新旧专业对照表.docx
附件3:2020年安徽高校高职专业布局和需求分析报告.doc
附件4:2021年申请增设高等职业学校(专科)专业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