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0〕189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现就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授课计划、外聘教师资料、课程考核计划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二、其他说明
根据学校《关于进一步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二级教学单位应及时提醒任课教师更新课程标准、授课教案、授课计划等教务文件,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育人作用,并按照各自制定的教学质量考核细则,明确教学检查实施方案,认真、仔细审核本部门有关期初教学材料,质量保障处将按一定比例对各项材料进行抽查。
教务处 质量保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