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安徽省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协调推进办公室《关于征集安徽省第四批1+X证书牵头院校的通知》要求,为规范有序推进我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证书范围
申报范围为安徽省发布的第四批征集牵头院校证书名单,详情见附件2。
二、申请条件
第四批1+X证书获批的试点规模数原则上应达到本证书获批规模数的平均值,并向中高级证书试点倾斜。
具备以下条件的优先推荐:
1.具备能够满足培训及学生考证的实习实训设施设备。
2.试点相关专业在省内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承办过相关专业技能大赛省属、国赛或举办过相关专业师资培训。
3.专业师资队伍应具备一定的行业影响力,专业教师中有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成员或担任本专业行指委委员等职务。
三、特别说明
鼓励前三批证书牵头校继续牵头相近专业第四批证书。
四、材料提交
请拟申报的第四批1+X证书负责人认真填写第四批1+X证书牵头院校证书申报表(附件3),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4079927@qq.com,并将申报表纸质盖章版和相关支撑材料于6月21日下班前提交到弘商楼214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陈老师:13805535410 路老师:18010751513
附件1:关于征集安徽省第四批1+X证书牵头院校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