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0〕189号),现就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1.检查对象: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包括行政兼课教师、兼课辅导员、外聘、返聘教师)。
2.检查内容:授课计划的执行情况,教案、备课笔记的编写,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听课情况。
3.填表日期:2021年7月1日。
4.材料提交: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编制、汇总本单位教学检查情况报告、期末教学检查汇总表(见附件)、教师听课记录、教学工作总结和期末教学检查表。其中,期末教学检查结果汇总表、教学检查情况报告需在2021年7月14日前送交教务处杜卉老师,其余材料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存档保留。
5.教学抽查。各二级教学单位至少抽取本学期1/4任课教师,进行期末教学检查。学校质量保障处将根据二级教学单位教学检查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抽查。
6.教研活动记录检查。全校各二级教学单位所有教研室的教研活动记录本、教研室工作总结于2021年7月14日前交教务处王鹏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