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横向科研项目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3-12-01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要求,为妥善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现就2023年横向科研项目结项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结项评审的对象为已完成研究任务、具备结项条件的横向科研项目,请在2023年12月15日前在钉钉3.2窗口提交材料并将纸质材料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5办公室,不能如期提交材料的,本次不安排评审。

2.本次结项评审需要提交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总结报告、项目成果、委托方验收结论、产生的经济效益证明、相关证明材料等。

3.本次结项评审重点考察横向科研项目的科学合理性、材料完备性、实际应用效果以及成果推广价值等。

4.请各学院、各部门及时督促所属单位教师按时提交材料,并要求项目主持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陈竹萍,联系电话:0553-5971216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12月01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