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关于横向课题科研奖励及时发放的通知》,请2021年11月30日前立项的横向课题负责人及时进行奖励申报,并于11月30日17:00前在钉钉工作台“3.4 横向课题科研奖励发放申报”窗口提交申请,其中科研奖励分配表是横向课题作为集体项目奖励分配的依据,请仔细填写。科研与校企合作处将及时审核、公示与报销,报销完成后奖励金额将发放至相关人员的工资卡中。
联系人:董冉冉、刘玉林
联系电话:0553-5971216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