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3-05-11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相关通知。请各教学单位认真学习文件内容(见附件),并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开展项目申报。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并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年5月8日8:00,学校申报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逾期不予受理。

2.各教学单位应积极联系合作企业,参与项目申报,对照文件要求严格把关,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项目主持人、项目合作单位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参与申报。

3.最终报送材料包括:通过申报系统打印已提交的《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两份),《2023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以及《信用记录核查情况说明》(见附件5)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盖章版一份。

二、注意事项

1.积极鼓励与企业联合申报研发项目。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2.申报项目须符合省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确定的领域和方向。

3.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及时和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联系。

联系人:董冉冉,电话:0553-5972770。

附件1:高新领域专项.rar

附件2:农业科技领域专项.rar

附件3:社发领域专项.rar

附件4: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长三角科技合作专项以及科技援藏援疆援青专项.rar

附件5:信用记录核查情况说明.docx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05月11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