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专业报考指南
一、法律事务专业发展情况
(一)办学历史长,积累了丰富的专业人才培养经验
我校法律事务专业2002年开始招生,有19年的办学历史。19年来,专业发展始终坚持“小专业、大基地、精培养”的原则和特色,从师资、教学硬件、学生服务等方面全面打造精品专业,被安徽省教育厅列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和特色专业。
(二)理论与实践并重,着力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1、首先,专业人才培养定位清晰。
我们对专业人才培养的定位是“掌握本专业的必要法律知识和核心专业技术技能,面向国家司法机关、律师事务所、中小企业及基层社会服务机构,能够从事书记员、司法辅助、律师助理、企业法务及基层社会服务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图为我校弋江法律扶弱中心的法律专业学生代理的案件开庭
2、其次,突出职业技术技能培养。
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我们更加重视职业能力的培养,实践教学占比超过50%。重视司法辅助人才岗位需求,着力培养学生司法辅助性事务操作能力,开设了书记员理论与实务、文书档案理论与实务、速录、电子政务等实务性课程。
3、再次,真实岗位实训历练。为培养符合司法机关需求的司法辅助人才,我们非常重视学生的实习实训,每届毕业生都必须参加芜湖市两级司法机关及其他法律职业单位的跟岗实训和顶岗实训,通过大量的实践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
图为在法院实习的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及其领导
(三)重视教学团队建设
我校法律事务专业拥有一支集"双师型"法学教师和具有丰富司法实务经验的兼职教师组成的强大教学团队。
本专业有校内教师 10人,均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博士1人),其中副教授3人,讲师4人,”双师型“教师9人。全体教师均有法律从业资格,在北京隆安(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浙江京衡(芜湖)律师事务所、安徽易仑律师事务所等知名律所兼职从事律师执业工作。部分老师还是芜湖市人大代表、中级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芜湖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安徽省律师协会民事法律委员会委员、芜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三八红旗手”等。
校外客座教师18名,包括客座教授3人,副教授13人,讲师2人,均为芜湖两级法院资深法官或芜湖市资深律师或其他法律职业方面的专家。
二、我校司法辅助人才培养情况
(一)深化校政企合作
我校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合作,是芜湖市中院司法辅助人才培养基地;同时,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均在我校设立书记员教育培训基地,安徽省南陵县人民法院在我校设立司法辅助人员教育培训基地。通过多年来的院校合作,我校法律专业在司法辅助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此外,我校与芜湖包括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司法行政机关等在内20多家法律职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实习实训合作关系,作为我校法律事务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每年安排学生到实习基地实习锻炼一个学期。2018年6月,我校和安徽师范大学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硕士(司法服务方向)实践基地”,我校周平、杨卫宏两名法学教师被安徽师范大学聘为教育硕士(司法服务方向)导师。
(二)将实际审判引入教学法庭
我校建立了标准化教学法庭,不仅大大满足了日常教学和实践需要,而且与芜湖市弋江区人民法院合作,将我校教学法庭设为弋江区人民法院第十法庭,每年引进市中院、弋江法院、镜湖法院等机关的案件到教学法庭审判,大大提升了实践教学和司法辅助人才培养效果。
标准化教学法庭,既是校内教学资源,也用于法院审判(弋江区法院第十法庭)
(三)我校多年来一直重视法律事务专业学生速录能力的培养,将速录设置为一门必修课程。学校建有一个标准化速录实训室,能够满足亚伟速录、五笔、拼音录入等形式速录训练要求,同时还能承接各合作法院单位的书记员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
图为速录课程实践教学现场
(四)指导学生参加自学考试、专升本考试,提升学历层次。
专业重视本科自考和专升本工作。大部分法律专业学生不仅能完成专科阶段的学习,还坚持自考本科或参加专升本统一考试,近三年来,每届学生专升本通过率约七成。他们分别进入安徽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等高校法律专业继续深造。
(五)我校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培养效果显著,得到了司法机关,特别是法院的认可和录用。
十几年来,我校一直与芜湖市10余家司法机关紧密合作共同培养法律事务专业人才,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既得到了充分的锻炼,同时也得到了实习单位的认可,芜湖市两级司法机关在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时多优先考虑我校法律事务专业优秀毕业生。多家媒体进行过报道,如我校2016届法律专业优秀毕业生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导诉品胡紫薇荣登2016年6月20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
法律事务专业毕业生多就业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公证机关、商标专利事务所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以来,我校毕业生在芜湖市中院就业20余人次,镜湖区人民法院40余人次,无为市人民法院20余人次,鸠江区法院、弋江区法院均有10余人次,另有部分学生在黄山法院、滁州法院等外地司法机关被录用。
三、优秀毕业生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