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3-09-15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产教融合等重大国家部署对高等职业教育培育技术技能人才提出的新要求,提升我校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best365体育app下载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本学年学生工作安排,为保证下半年各项评优工作顺利开展,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2021级、2022级。
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或退学的学生不参加当学年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
二、评定学年
2022-2023学年
三、评定方式
线上评定
四、评定时间
9月20日前完成(综合测评系统于15日8:00开放,20日18:00关闭)
五、评定程序
(一)辅导员登录数字安商-在线服务-综合测评-测评评分,在【测评小组管理】里维护成员信息。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由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组长由辅导员担任。
(二)辅导员在综合测评-测评审核,对测评小组进行【评分区间设置】,注意评分区间设置的合理性。
(三)测评小组据实对本班级所有同学评分。
(四)学生申请并提交。如实填写个人自我诊断分、各项奖励分和惩处分,务必提交评定学年内,符合条件的附加分佐证材料。
(五)辅导员点【计算】,审核通过。如学生存在旷课、违纪等惩处分情况,打开【详情】页,下滑至【附加分】,添加学生扣分项。请注意,辅导员点进学生【详情】界面,附加分经过【修改|删除】操作后,只有在【详情】页点【通过】才能保存【修改|删除】后的结果,点【退回】或者上滑“×”掉【详情】页不保存【修改|删除】结果,请谨慎使用【修改|删除】功能。若有【修改|删除】操作,请重新点【计算】。
(六)资助专员点【计算】,审核通过。
(七)学校点【计算】,审核通过。注意班级综测排名以学校审核通过后为准。
(八)线上公示。
具体操作步骤请查看操作手册。
学校在9月18日9:00通过系统后台【批量新增】功能统一导入不主动做综测的学生到辅导员端,请注意及时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班级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公示,各学院要召开辅导员专题会议进行布置,确保年度测评结果更加公平、公正。
(二)注意把握时间节点,必须全员参加综合测评。
(三)辅导员对最终的综测公示结果要存档备查。
下载:1.综测操作手册-学生端